上周末在上海,一刘姓女硕士因为“顶风闯红灯”且拒不接受处罚,破天荒地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这样的执法力度,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 闯红灯之所以成为城市交通的顽症,根子不在于市民素质的高低,而在于法不责众的管理——许多城市形成了这样的“潜规则”:红绿灯是为机动车设置的,对行人没有多大的约束力。市民这样认为,平时一些交警也是这样执法的。红灯约束不了行人,一些城市便再装一套专门提示行人的红绿灯;若还是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就在重要路口和重要时段让警察和交通协管员“重兵把守”。无奈,这样的“创新管理”挂一漏万,强化的是“只要没有警察,闯红灯也无妨”的误区。而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机动车辆无过错也要承担事故责任的规定,更纵容了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如何营造好的遵纪守法环境,需要市民的自觉配合,更关键的是我们的城市如何保持一贯的严格管理。 |